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学校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和学校安全。
1.2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森林火灾时学校应急工作。
1.5 预案启动的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森林火灾距学校、幼儿园较近;
(2)发生森林火灾,学校附近有化工厂或存放有有毒有害物质;
(3)森林火灾发生地靠近或跨越师生上学放学道路;
(4)森林火灾对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有重大威胁时;
(5)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火灾预警。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波(朱家小学校长)
副组长:刘旭东(德育主任)
关昊(教导主任)
常祖望(安稳主任)
田鑫(大队长)
汇余江、代小其(后勤处)
成 员:各班班主任及副班主任。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森林防火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
(2)全面负责本县教育系统森林防火应急工作,组织制订、修订、实施本系统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3)及时收集火情、灾情,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协调、解决学校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