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长期工干了一个月是可以走的,如果仍然属于试用期内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