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建筑法规定的损失赔偿标准
建筑法规定的损失赔偿标准是: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条件有: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6、有满足相抄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
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