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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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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揭阳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流程怎么走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3、审批,乡镇(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4、办结,对象确认。二、揭阳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所需的材料①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③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

第2种观点: 一、揭阳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需要的材料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2、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二、揭阳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的办理流程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3、审批,乡镇(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4、办结,对象确认。三、揭阳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事处。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低保户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 赡养 人、 扶养 人或者 抚养 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法律客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  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第1种观点: 一、揭阳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流程怎么走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3、审批,乡镇(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4、办结,对象确认。二、揭阳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所需的材料①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③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

第2种观点: 一、揭阳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二、揭阳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受理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三、揭阳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受理流程1、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事处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并提交有关材料。2、受委托查询核对的事处,应当在申请人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3、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事处应当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和核对报告。4、事处应当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完成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工作。调查完毕应当出具评估材料,由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分别签字、盖章或者按指纹。5、事处应当在出具或者收到评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结果在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有条件的还应当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日。

第3种观点: 一、揭阳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申请需要什么材料(1)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交低保申请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结婚证或离婚证。(2)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3)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退)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4)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伤残证等。(5)符合条件的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无人有意见后提交到当地民政所进行核查。二、揭阳申请低保业务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仲恺高新区分厅,在线提交电子材料,提出申请。2、受理;审批单位对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按照要求补齐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到窗口提交纸质文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线上予以回退,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审批;审批单位自受理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自线上预审通过起计算审批时限)。4、办结: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结果并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的,说明不准予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5、送达:申请人按照约定到窗口自取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第1种观点: 一、潮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在哪办理潮州市湘桥区凤新大厦9-11楼二、潮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认定的办理材料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2、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三、潮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事处。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2种观点: 一、汕头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申请时限1个工作日。二、汕头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申请的受理条件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符合下列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1具有我市户籍;2.申请前6个月及申请当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家庭财产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三、汕头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申请的设定依据【行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70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一条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第3种观点: 一、潮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要办多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为7个工作日。二、潮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的流程怎么走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3、审批,乡镇(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4、办结,对象确认。三、潮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的办理条件持有本地非农业和农业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可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第1种观点: 一、汕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在哪办理市民政局主办科室:各区、县民政局。二、汕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办材料1、本人手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书一份;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家庭有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如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应提供其关系证明;3、有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出具单位工资、收入证明及工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存折复印件;4、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有原单位和劳动部门及失业保险管理机构提供的保障性、补偿性等情况和救济性收入证明;5、无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提供待业证和失业证;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近期疾病证明书复印件(应医院公章及医生签名);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家庭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要有接受赡养、抚养、扶养金的证明;7、离异家庭子女抚养费证明;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2种观点: 一、汕尾申请低保业务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书;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4、相关证明材料;(1)夫妻一方为外省或者外区县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2)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调解)书。(3)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5)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需提供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证明。(6)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二、汕尾申请低保业务办理流程1.申请人户主凭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向所在居(村)委会、直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本须知第二条规定的材料。2.居(村)委会、直属单位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人的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乡镇(事处)、直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3.乡镇(事处)、直属单位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市直属单位的保障对象报市民政局审批。4.乡镇(事处)、直属单位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市直属单位的保障对象报市民政局审批。5.公布保障对象名单、保障金额。三、汕尾申请低保业务是否收费不收取费用。

第3种观点: 一、汕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持有本地非农业和农业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可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二、汕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需要什么材料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2、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三、汕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事处。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1种观点: 一、揭阳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申请需要什么材料(1)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交低保申请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结婚证或离婚证。(2)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3)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退)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4)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伤残证等。(5)符合条件的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无人有意见后提交到当地民政所进行核查。二、揭阳申请低保业务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仲恺高新区分厅,在线提交电子材料,提出申请。2、受理;审批单位对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按照要求补齐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到窗口提交纸质文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线上予以回退,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审批;审批单位自受理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自线上预审通过起计算审批时限)。4、办结: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结果并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的,说明不准予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5、送达:申请人按照约定到窗口自取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第2种观点: 一、揭阳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流程怎么走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3、审批,乡镇(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4、办结,对象确认。二、揭阳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所需的材料①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③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

第3种观点: 一、揭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在哪办理莲花大道揭阳市环保局对面。二、揭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流程怎么走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3、审批,乡镇(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4、办结,对象确认。三、揭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受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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