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吃美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随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收费吗

随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收费吗

来源:趣吃美食网
第1种观点: 一、云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要办多久办理时间:三十个工作日二、云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流程(一)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申请,书面申报人口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二)审核:由乡镇、事处审核,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审批: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拟批准给予低保,根据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最低标准确定保障金额。并由乡镇、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给予低保并发给低保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2种观点: 一、云浮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1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二、云浮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办理流程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镇(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镇、事处在申请人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的两个工作日内,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地不同的,按照申请受理地城乡低保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规定,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规定及认定标准的,乡镇、事处应当予以受理,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及认定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和核对报告。申请人对核对报告有异议的,乡镇、事处应当在申请人提出异议的两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镇民政办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申请人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工作,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情况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后,3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经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拟批准给予低保救助,同时确定拟保障救助金额,由所在乡镇(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级民政部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的审批决定,发给低保证,通过银行按月发放低保救助。

第3种观点: 一、云浮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在哪办理网上申请或者个人居住地点的申请二、云浮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的办理流程是什么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者根据要求提交相应材料;2、受理:预审材料,电子材料无异常通知邮寄纸质材料;预审中发现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申请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完成。预审通过后接收纸质材料,予以受理。1个工作日完成。3、审核: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科)对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送民政局审批;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5个工作日完成。4、审批:收到街道提交的材料后,区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4个工作日完成。5、办结:审核通过及发放补贴,1个工作日完成。6、送达:通过快递或物流送达(可自取)。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向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3.审核: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科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完成。4.审批:区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4个工作日完成。5.办结:审核通过及发放补贴,1个工作日完成。6.送达:通过快递或物流送达(可自取)。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参照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也可以参照当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 最低工资标准 的一定比例确定。参照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之间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百分之七十,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具体确定办法,由省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批准后实施。

第2种观点: 一、随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收费吗不收费二、随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所需的材料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4.家庭收入相关有效证明材料5.家庭财产相关有效证明材料6.家庭生活支出相关有效证明材料(1)家庭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缴费凭据(2)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3)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4)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5)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状况证明三、随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3种观点: 一、恩施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收费吗不收费二、恩施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设立依据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9号)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令第271号)3.《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令第374号)4.市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15】50号)5.市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3】12号)6.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民政规【2014】3号)7.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民办【2018】32号)三、恩施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受理条件(1)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合法固定居住地并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居民。(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等家庭财产状况符县规定的。四、恩施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流程怎么走1、初审2、审核3、审批4、、省、市属企业生活困难职工申请低保救济的,还需由企业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报当地总工会审核汇总,由总工会统一报送当地民政部门审批。5、居(村)委会或企业单位应及时将批准的保障对象名单、保障金额等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居(村)民对张榜公布有异议的,镇(事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审核。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