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江门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在哪办理江门市民政局。二、江门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办理流程(一)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申请,书面申报人口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二)审核:由乡镇、事处审核,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审批: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拟批准给予低保,根据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最低标准确定保障金额。并由乡镇、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给予低保并发给低保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3种观点: 一、江门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收费吗不收费二、江门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法律依据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三、江门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办理地点及时间蓬江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办理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102号)一楼办事大厅社会救助股窗口办公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2)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位置指引: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102号)四、江门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登陆网址。2.选择办理业务。3.填写相关信息及提交相应材料。4.持有关材料到相应办理点进行申请。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代为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属省内不同户籍地的,可以向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镇(事处)提出申请;2、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3、审核,镇街调查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和公示;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5、确定低保金额,发放低保金及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