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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百分之七十对方如何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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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假如人身损害损失共10万元,自己承担30%,就要出3万元,这就是责任划分的意思。问题1:自己一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伤者医疗,误工费,以及对方车子修理费等全部的费用,自己承担百分之三十,其余有对方自己负责。肇事车的费用同样的计算方法,他自负70%,其余30% 有另一方承担。问题2:肇事车全险,那么所有由肇事车的付款都有保险公司代付,需要提供医疗住院费用明细,工资证明,车费等等,所有的费用证明材料。问题3:肇事车真买了全保,放车也没事,有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问题4:向对方索赔的比如住宿费,交通费,护理费这些,实在没有票据,但是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有这些费用,保险公司也会负责的。证据就是责任认定书,医药、住院病历、诊断证明、鉴定书、住宿吃饭、车票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种观点: 交通事故中,本人负30%责任的,对方则负70%的责任。赔偿按以下方法计算:1、本人损失的赔偿:本人自负30%的损失,对方赔偿本人所有损失数额的70%;2、对方损失的赔偿:对方自负70%的损失,本人赔偿对方所有损失数额的30%。3、双方都有损失的,可以在对方应当赔偿的数额和本方应当的赔偿的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由负担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例如:本人损失1000元,对方损失1000元,按3:7的比例;本人应当赔偿对方300元,对方应当赔偿本人700元;那么,相互抵销后,对方要赔偿本人400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交通事故对方70自己30的赔偿如下: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赔偿总额减去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余下的70%由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30%由当事人赔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假如人身损害损失共10万元,自己承担30%,就要出3万元,这就是责任划分的意思。问题1:自己一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伤者医疗,误工费,以及对方车子修理费等全部的费用,自己承担百分之三十,其余有对方自己负责。肇事车的费用同样的计算方法,他自负70%,其余30% 有另一方承担。问题2:肇事车全险,那么所有由肇事车的付款都有保险公司代付,需要提供医疗住院费用明细,工资证明,车费等等,所有的费用证明材料。问题3:肇事车真买了全保,放车也没事,有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问题4:向对方索赔的比如住宿费,交通费,护理费这些,实在没有票据,但是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有这些费用,保险公司也会负责的。证据就是责任认定书,医药、住院病历、诊断证明、鉴定书、住宿吃饭、车票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种观点: 交通事故对方70自己30的赔偿如下: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赔偿总额减去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余下的70%由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30%由当事人赔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一、车祸对方70%责任怎么赔偿1、车祸对方70%责任赔偿如下:(1)对方承担70%责任,需要赔偿事故损失的70%;(2)对方的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超出部分,按70%责任来承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出车祸了怎么办1、及时报案。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第一时间拨打话进行报案。如果事故比较严重或者事故责任存在纠纷,还应及时报警。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车主应如是叙述事发经过,提供相应证明和照片等。3、核价。损失不严重可当场定损,车辆损失严重或是多方事故,需要到定损中心定损。4、提供单证。车主在交管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提交保险公司事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个要看投保了那些险种,如果主要责任方只是投保了商业险,事故中主要有70%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只能赔偿对方车损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须承担70%,对方承担30%,主要责任方的车损,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要主要责任方承担70%,对方承担30%。如果对方也投保了商业险,那么,在这次事故中,需要承担的部分都是保险公司来赔偿,个人不用承担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2种观点: 发生车祸对方负百分七十责任的,赔偿如下:1、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的部分,再由当事人按照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承担70%责任的,应承担损失数额的70%;承担30%责任的,应承担损失数额的30%。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将双方赔偿的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由负担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现场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1、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车种、车号;2、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3、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4、当事双方应在2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小时),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本人负30%责任的,对方则负70%的责任。赔偿按以下方法计算:  1、本人损失的赔偿:本人自负30%的损失,对方赔偿本人所有损失数额的70%;  2、对方损失的赔偿:对方自负70%的损失,本人赔偿对方所有损失数额的30%。  3、双方都有损失的,可以在对方应当赔偿的数额和本方应当的赔偿的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由负担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例如:本人损失1000元,对方损失1000元,按3:7的比例;本人应当赔偿对方300元,对方应当赔偿本人700元;那么,相互抵销后,对方要赔偿本人400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1种观点: 交通事故中,本人负30%责任的,对方则负70%的责任。赔偿按以下方法计算:1、本人损失的赔偿:本人自负30%的损失,对方赔偿本人所有损失数额的70%;2、对方损失的赔偿:对方自负70%的损失,本人赔偿对方所有损失数额的30%。3、双方都有损失的,可以在对方应当赔偿的数额和本方应当的赔偿的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由负担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例如:本人损失1000元,对方损失1000元,按3:7的比例;本人应当赔偿对方300元,对方应当赔偿本人700元;那么,相互抵销后,对方要赔偿本人400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本人负30%责任的,对方则负70%的责任。赔偿按以下方法计算:  1、本人损失的赔偿:本人自负30%的损失,对方赔偿本人所有损失数额的70%;  2、对方损失的赔偿:对方自负70%的损失,本人赔偿对方所有损失数额的30%。  3、双方都有损失的,可以在对方应当赔偿的数额和本方应当的赔偿的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由负担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例如:本人损失1000元,对方损失1000元,按3:7的比例;本人应当赔偿对方300元,对方应当赔偿本人700元;那么,相互抵销后,对方要赔偿本人400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3种观点: 交通事故中,本人负30%责任的,对方则负70%的责任。赔偿按以下方法计算:1、本人损失的赔偿:本人自负30%的损失,对方赔偿本人所有损失数额的70%;2、对方损失的赔偿:对方自负70%的损失,本人赔偿对方所有损失数额的30%。3、双方都有损失的,可以在对方应当赔偿的数额和本方应当的赔偿的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由负担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例如:本人损失1000元,对方损失1000元,按3:7的比例;本人应当赔偿对方300元,对方应当赔偿本人700元;那么,相互抵销后,对方要赔偿本人400元。一、交通事故正常处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报案。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4、裁决处罚。交通治理部分应依占有关划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划定和赔偿尺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通治理部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职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调解无效,交通治理部分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中鉴定时效是多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后,会有一个处理的过程。首先双方先报案,由交警部门到场勘察,明确事故责任,等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下面就可以启动理赔,根据责任大小划分比例承担。交警调解成功的,双方签订赔偿协议,这样事故处理到此结束。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个要看投保了那些险种,如果主要责任方只是投保了商业险,事故中主要有70%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只能赔偿对方车损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须承担70%,对方承担30%,主要责任方的车损,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要主要责任方承担70%,对方承担30%。如果对方也投保了商业险,那么,在这次事故中,需要承担的部分都是保险公司来赔偿,个人不用承担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本人负30%责任的,对方则负70%的责任。赔偿按以下方法计算:  1、本人损失的赔偿:本人自负30%的损失,对方赔偿本人所有损失数额的70%;  2、对方损失的赔偿:对方自负70%的损失,本人赔偿对方所有损失数额的30%。  3、双方都有损失的,可以在对方应当赔偿的数额和本方应当的赔偿的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由负担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例如:本人损失1000元,对方损失1000元,按3:7的比例;本人应当赔偿对方300元,对方应当赔偿本人700元;那么,相互抵销后,对方要赔偿本人400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3种观点: 发生车祸对方负百分七十责任的,赔偿如下:1、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的部分,再由当事人按照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承担70%责任的,应承担损失数额的70%;承担30%责任的,应承担损失数额的30%。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将双方赔偿的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由负担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现场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1、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车种、车号;2、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3、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4、当事双方应在2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小时),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先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不足以赔偿的,当事人再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当事人承担70%责任的,应承担损失数额的70%;承担30%责任的,应承担损失数额的30%。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将双方赔偿的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由负担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当事人购买了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强制保险进行赔偿后,不足的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如果还有不足的,才由当事人进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本人负30%责任的,对方则负70%的责任。赔偿按以下方法计算:  1、本人损失的赔偿:本人自负30%的损失,对方赔偿本人所有损失数额的70%;  2、对方损失的赔偿:对方自负70%的损失,本人赔偿对方所有损失数额的30%。  3、双方都有损失的,可以在对方应当赔偿的数额和本方应当的赔偿的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由负担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例如:本人损失1000元,对方损失1000元,按3:7的比例;本人应当赔偿对方300元,对方应当赔偿本人700元;那么,相互抵销后,对方要赔偿本人400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个要看投保了那些险种,如果主要责任方只是投保了商业险,事故中主要有70%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只能赔偿对方车损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须承担70%,对方承担30%,主要责任方的车损,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要主要责任方承担70%,对方承担30%。如果对方也投保了商业险,那么,在这次事故中,需要承担的部分都是保险公司来赔偿,个人不用承担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1种观点: 对方负责30%的,按30%赔偿,你方负责70%的,按70%赔偿。如果医药费是3万元,那么对方的责任差不多是9000元,或者不到9000元,这要看具体用药和具体情况。同样,如果对方有损失,比如汽车损坏的修理费、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事故造成的时间损失,那么你要负责给对方70%的赔偿。对方基本不可能什么都不损失。至于你的伤残等级是10级,对方不能支付多少赔偿。毕竟主要是你这边负责。如果对方损失严重,你不仅会得到赔偿,还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何赔偿?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交警会在事故认定书中认定一方为首要责任,另一方为次要责任。但是,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比例应该体现在最终确定各自承担的赔偿金额上。事故责任确定后如何赔偿?事故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打开车辆进行双闪,然后下车并按规定放置三脚架。切记不要吵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责任明确,双方无异议,保留现场照片和视频,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位置。责任方可以拨打其保险公司的车险报告号码。有快件清单的,先填快件清单,没有快件清单的,等4S修理厂确定损失后补一份。完成上述过程后,当您完成维修和驾驶时,您就完成了。如果责任明确,不需要交警出具责任证明。经全责方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后无需报警的,以保险公司出具的勘查证明文件办理定损索赔。最后,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争夺那些分分秒秒。避免对你的生活和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你是70%的责任,对方的车损由你的交强险先行支付,超出的部分你承担70%,对方自己承担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3种观点: 交通事故中,本人负30%责任的,对方则负70%的责任。赔偿按以下方法计算:1、本人损失的赔偿:本人自负30%的损失,对方赔偿本人所有损失数额的70%;2、对方损失的赔偿:对方自负70%的损失,本人赔偿对方所有损失数额的30%。3、双方都有损失的,可以在对方应当赔偿的数额和本方应当的赔偿的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由负担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例如:本人损失1000元,对方损失1000元,按3:7的比例;本人应当赔偿对方300元,对方应当赔偿本人700元;那么,相互抵销后,对方要赔偿本人400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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